第一章 总 则
启宏港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全称是启宏港汇商盟联合总会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是由民营经济领域的企业、团体或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主要活动范围在中国境内全球线上。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拥护中国 党和国家的领导,以总书记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高效发展观,未来高新趋势经济观,坚持以金融经济技术为中心,引导、帮助商盟成员健康发展金融经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本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的主管部门是上海市科技互联网商会委员会。本会只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是科技互联网商会,有全球各地分支机构以及线上分会机构。
总商会设立于:香港、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