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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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会员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

第十条  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愿加入本会;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属于本会成员邀请。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熟知商会会规,诚心入会交流;

(二)经商会管理员审核同意。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各种福利机制,奖励机制;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纪要等知情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向上级反映。

会员如超过一周无故失去联系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团队长确认,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本会章程的,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

会员如对团队长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领导层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大会审议后答复。

第十六条  本会不会保留成员真实个人信息与诚信资料,保证成员个人信息安全性。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

第十八条  本会的领导层是指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以及资深老师团队和各大团队长

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二)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

第十九条  董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商会的各项事务决议;

(二)召集会员会议,并向会员会议提交工作报告;

(三)起草章程草案,团队长、管理层选举办法草案;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网上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并备案或申请登记;

(五)决定会员的除名;

(六)选举或者罢免本会团队长,管理层;

(七)决定秘书长和各大团队长的聘免;

(八)决定各团队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辞退;

(九)领导各团队开展对接项目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听取、审议团队长的工作报告,检查商会老师的工作;

第二十条  本会秘书长为专职工作。秘书长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各大分会分群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目工作进程;

(二)协调各分会分群、代表商会开展工作;

(三)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董事会审批;

(四)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的各分会分群负责人管理人选;

(五)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辞退各分会分群工作人员;

(六)向会长和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日常培训以及总结分析经济项目课程。

分会分群设立日常培训与经济项目总结分析须经金融教授批准,本会成员都可以参加或旁听。熟悉和了解当前社会法律、法规、趋势和政策,努力提高自身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会机构、分群机构,在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名。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本会负责人、秘书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监督商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部以及派发福利与奖励资料,向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列席董事会议,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董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本会团队长或者成员开展项目活动中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董事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启宏商盟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4年6月 8 日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启宏商盟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各管理部门负责人表决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10日之内开始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一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